县令得罪权臣却得到不断提拔
  • 刘继兴
  • |
  • 刘继兴的博客

  官场,很复杂。有时,痛恨谁就提拔谁。

  这事咋一看很难理解,但确实在历史上真的发生过。

  在清朝,提拔官员就曾是一种对其残酷打击的手段。且看美国传教士明恩溥在他的《中国乡村生活》一书中记录的一个真实的事例:某军机大臣的儿子在山东乡下为非作歹,被人告到当地知县那里。知县把这位恶少找来跟他讲道理,并且打了恶少的家奴。恶少回去以后立即写信告诉了京中的父亲。接着,知县得到调令,被提拔到四川某地任职。“

  这个官员的调动几乎要跨越整个中国,沿途花费巨大,麻烦甚多。他刚到任新职不久,又接到升迁云南的任命。

  这又是一次耗时费神的艰苦行程。可刚到任不久,又被通知升任关外某地的道台……”

  直到此时,这位知县才明白自己遭受了多么恶毒的报复。他无法忍受行程中所染疾病的折磨与颇为可观的路途开销,无奈之下只好吞金自杀,永远避开了进一步的升迁和无休无止的磨难。

  如此结局,出人意料。刘继兴认为,在清朝提拔干部之所以成为一种打击手段,主要是因为当时农业社会的基础设施和现在不能同日而语,尤其交通条件太差。官员去异地上任,一走就是几个月,舟马劳顿,人吃马嚼,上任之时,往往还算阔绰的官员也免不了就尽其所有,囊中比少女还要羞涩。

  1924年商务印书馆出版的一册《中国年鉴》中记载,即使到了民国,交通状况依然没有多少改观。该书中有一个“中央任用各官赴任程表”。规定了官员任命和到任的期限,当时分为“有交通的地方”和“无交通的地方”。以北京为中心,有交通的地方,“到顺天要十日,直隶十五日,奉天二十日,吉林二十五日,龙江三十日,山东二十日,山西二十日”;没有交通的地方,“到热河三十日,陕西四十日,甘肃七十日,四川六十日,广西六十日,贵州一百日,云南一百日”,“到广东是一百三十日,到新疆,期限为一百六十日”。

  频繁调动和升迁对于官员们来说是件折磨人的事,可以想象路途上的艰难险阻,真是“路漫漫其修远兮”。

  所以,我们没理由不感谢我们所处的当今盛世,海陆空交通四通八达,去哪都只是几个小时的事。老百姓幸甚,天地间来去从容;官员更幸甚,被提拔后欢天喜地,绝无一点因赴任路途遥远而残遭各种折磨的担忧!

未标明来源于“历史春秋网”的稿件均为转载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。如本文内容影响到您的合法权益(含文章中内容、图片等),请与我们联系,我们将及时处理。联系邮箱:6465372@qq.com;QQ:6465372

相关阅读